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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本縣辦理113學年度第一學期鼓勵兒童投稿實施計畫相關事宜

實施方式:

(一)凡就讀本縣公私立國中、小學生於全國性報章雜誌投稿獲刊登者,由縣長頒贈獎狀1張(註明獲刊登篇數)與優良圖書1冊。指導學生投稿獲刊登之老師並頒發指導獎狀1張(註明指導總篇數)。

(二)指導學生投稿獲刊達5篇以上之教師,另敘嘉獎1次,以資鼓勵。

(三)1至6月間刊登之作品於12月份頒獎;7至12月間刊登之作品於5月份頒獎。

(四)參加之教師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全程參加之教師核予三小時研習時數。

四、投稿送件資格:

(一)作品刊登於國語日報,並持有國語日報頒發「小作家證書」者。中高年級組100字以上之作品始得採計;極短文類:60字~100字內之「小作家證書」限低年級參加。

(二)如於其他全國性報章雜誌投稿,請附上已登出之稿件影本(含報紙名稱、日期、作者姓名、學校、班級等資料,資料不齊全者不予採納)。

五、投稿送件期限:113年10月29日(二)前,以郵戳及電子郵件寄件時間為憑。

六、投稿送件方式:

(一)紙本查驗資料:

1、學生投稿數量統計表(詳如附件一)。

2、各項佐證資料影本。

3、以上1、2項請寄紙本資料(需核章)至新豐國中教務處張立琦組長收(新竹縣竹東鎮中山路70號)

(二)電子檔案:

1、學生投稿數量統計表(詳如附件一)。

2、公布入選名單後(另行公告),請入選學校繳交報名表(附件二)。

3、以上1、2項請寄電子檔案(word檔即可,勿轉為PDF檔案) 至新豐國中教務處張立琦組長 email:hs16649@sfjh.hc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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