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竹東鎮竹東國民小學110學年度「代理教師、鐘點教師」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第一次至第四次招考)甄選公告
壹、甄選名額及說明:
(一)【外加代理教師】4 名。
1、本代理教師系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新竹縣政府「一般地區學校」110學年度「採外加代理教師」方式推動國小合理教師員額案。
2、聘期自110年8月23日至111年7月1日止(唯實際聘期仍以新竹縣政府規定為準)
3、具資訊專長且具行政經驗尤佳,並依學校需求,視實際情形安排級(職)務。
(二)【增置特教代理教師】1名。
1、本缺額為預估缺。
2、本案為預估本校因身障類特教學生人數偏高,預期新竹縣政府同意本校110學年度增聘特教代理教師案,屆時若新竹縣政府未同意通過,則本預估缺額自動消失,已錄取者,不通知到職上班,報考人或錄取人不得異議。
3、聘期自110年8月23日至111年7月1日止(唯實際聘期仍以新竹縣政府規定為準)。
(三)【增置代理教師】2名
1、本缺額為本校協助推展本縣教育相關行政業務,為不影響校內運作,新竹縣政府同意增置2名代理教師。
2、本代理教師需辦理新竹縣縣政府教育處相關行政業務及交辦事項,實際上班工作地點為新竹縣政府教育處,實際業務則依新竹縣政府教育處視需求安排工作內容及科室。
3、聘期自110年8月1日起暫至111年7月31日止(如於8月1日後錄取,於實際報到上班為起聘日),唯實際聘期仍依新竹縣政府規定為準。
(四)【實缺代理教師】1名。
1、本缺額為預估缺。
2、本案為預估未辦理新竹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本校原獲配新進體育教師1名所遺之缺額,屆時若依規定舉行新竹縣政府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則本預估缺額自動消失,已錄取者,不通知到職上班,報考人或錄取人不得異議。
3、具體育專長尤佳。
4、聘期自110年8月23日至111年7月1日止(唯實際聘期仍以新竹縣政府規定為準)。
(五)【特教實缺代理教師】1名。
1、本案為預估缺;預估特教班教師代理實缺。
2、本案為預估未辦理新竹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本校原獲配國小特教教師1名所遺之缺額,屆時若依規定舉行新竹縣政府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則本預估缺額自動消失,已錄取者,不通知到職上班,報考人或錄取人不得異議。
3、聘期自110年8月23日至111年7月1日止(唯實際聘期仍以新竹縣政府規定為準)。
(六)鐘點教師:
1、錄取名額:2名,其中1名需具書法授課專長,另1名為本校資源班特教鐘點教師。
*上開各類缺額,除正取名額外,並得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1-3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補本公開該缺額職缺。
貳、報考資格:
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一)第一次招考,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第二次招考,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三次招考至第四次招考,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參、甄選說明:
一、本次甄選作業,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
二、依序辦理招考,各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續辦下一次招考甄選,如各次招考甄選已足額進用,則不再辦理下一次甄選。
三、第四次招考未足額進用,繼續辦理第五次招考,報名甄選日期另定,公佈在本校公佈欄及新竹政府教育網路中心校園公告,請報名人員自行上網查閱。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資格,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肆、報名日期:(逾時不受理)
(一)第一次招考報名日期110年7月19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上午9時。
(二)第二次招考報名日期110年7月19日(星期一) 中午12時30分至中午13時30分。
(三)第三次招考報名日期110年7月20日(星期二) 上午8時至上午9時。
(四)第四次招考報名日期110年7月20日(星期二) 中午12時30分至中午13時30分。
伍、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招考甄選日期110年7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起。
(二)第二次招考甄選日期110 年7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時起。
(三)第三次招考甄選日期110 年7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起。
(四)第四次招考甄選日期1110 年7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時起。。
陸、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柒、報名地點:新竹縣竹東鎮竹東國民小學人事室;電話:03-5962025*05,賴主任。
捌、其餘注意事項,詳見報名簡章。
(一)【外加代理教師】4 名。
1、本代理教師系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新竹縣政府「一般地區學校」110學年度「採外加代理教師」方式推動國小合理教師員額案。
2、聘期自110年8月23日至111年7月1日止(唯實際聘期仍以新竹縣政府規定為準)
3、具資訊專長且具行政經驗尤佳,並依學校需求,視實際情形安排級(職)務。
(二)【增置特教代理教師】1名。
1、本缺額為預估缺。
2、本案為預估本校因身障類特教學生人數偏高,預期新竹縣政府同意本校110學年度增聘特教代理教師案,屆時若新竹縣政府未同意通過,則本預估缺額自動消失,已錄取者,不通知到職上班,報考人或錄取人不得異議。
3、聘期自110年8月23日至111年7月1日止(唯實際聘期仍以新竹縣政府規定為準)。
(三)【增置代理教師】2名
1、本缺額為本校協助推展本縣教育相關行政業務,為不影響校內運作,新竹縣政府同意增置2名代理教師。
2、本代理教師需辦理新竹縣縣政府教育處相關行政業務及交辦事項,實際上班工作地點為新竹縣政府教育處,實際業務則依新竹縣政府教育處視需求安排工作內容及科室。
3、聘期自110年8月1日起暫至111年7月31日止(如於8月1日後錄取,於實際報到上班為起聘日),唯實際聘期仍依新竹縣政府規定為準。
(四)【實缺代理教師】1名。
1、本缺額為預估缺。
2、本案為預估未辦理新竹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本校原獲配新進體育教師1名所遺之缺額,屆時若依規定舉行新竹縣政府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則本預估缺額自動消失,已錄取者,不通知到職上班,報考人或錄取人不得異議。
3、具體育專長尤佳。
4、聘期自110年8月23日至111年7月1日止(唯實際聘期仍以新竹縣政府規定為準)。
(五)【特教實缺代理教師】1名。
1、本案為預估缺;預估特教班教師代理實缺。
2、本案為預估未辦理新竹縣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本校原獲配國小特教教師1名所遺之缺額,屆時若依規定舉行新竹縣政府11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則本預估缺額自動消失,已錄取者,不通知到職上班,報考人或錄取人不得異議。
3、聘期自110年8月23日至111年7月1日止(唯實際聘期仍以新竹縣政府規定為準)。
(六)鐘點教師:
1、錄取名額:2名,其中1名需具書法授課專長,另1名為本校資源班特教鐘點教師。
*上開各類缺額,除正取名額外,並得視成績酌增備取名額1-3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補本公開該缺額職缺。
貳、報考資格:
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
(一)第一次招考,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第二次招考,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三次招考至第四次招考,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參、甄選說明:
一、本次甄選作業,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
二、依序辦理招考,各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續辦下一次招考甄選,如各次招考甄選已足額進用,則不再辦理下一次甄選。
三、第四次招考未足額進用,繼續辦理第五次招考,報名甄選日期另定,公佈在本校公佈欄及新竹政府教育網路中心校園公告,請報名人員自行上網查閱。
前項第二款、第三款資格,以具出缺科(類)專長者,優先聘任之。
肆、報名日期:(逾時不受理)
(一)第一次招考報名日期110年7月19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上午9時。
(二)第二次招考報名日期110年7月19日(星期一) 中午12時30分至中午13時30分。
(三)第三次招考報名日期110年7月20日(星期二) 上午8時至上午9時。
(四)第四次招考報名日期110年7月20日(星期二) 中午12時30分至中午13時30分。
伍、甄選日期:
(一)第一次招考甄選日期110年7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起。
(二)第二次招考甄選日期110 年7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時起。
(三)第三次招考甄選日期110 年7月20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起。
(四)第四次招考甄選日期1110 年7月20日(星期二)下午14時起。。
陸、報名方式:採親自報名,不受理通訊報名。
柒、報名地點:新竹縣竹東鎮竹東國民小學人事室;電話:03-5962025*05,賴主任。
捌、其餘注意事項,詳見報名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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