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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竹東鎮竹東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交通車駕駛人員一次公告分次甄選公告

一、錄取名額及說明:
1、錄取名額1名,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補本公開職缺。
3、本案為離職預估缺,僱用期間自110年3月1日起,或通知到職上班日起,屆時若當事人未離職,則本缺額自動消失,已錄取者,不通知到職上班,報考人或錄取人不得異議,每日實際工作滿8小時,月薪28629元。享勞健保及勞退。
二、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身心健康品德優良,對教育工作具有服務熱忱者。
2、男性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無「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1、81-1條情事者。
4、最近三年無刑事、懲戒處分或申誡以上之行政處分。
5、非不適任教師資遣、退休者。
(二)資格條件:
1、年齡六十五歲以下。
2、具職業駕駛執照。
3、最近六個月內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記點達四點以上,且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但肇事原因事實,非可歸責於駕駛人者,不在此限。
(三)本案以具特殊教育資格或具同等資格條件之身障人員優先進用。
三、甄選說明:
(一)本甄選為一次公告,分次報名甄選。
(二)各次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續辦下一次甄選,如各次甄選已足額進用,則不再辦理下一次甄選。
四、報名日期:
(一)第一次:110年2月4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
(二)第二次:110年2月5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
(三)第三次:110年2月17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
(四)第四次:110年2月18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
(五)第五次:110年2月19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9時30分。
五、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
六、甄試日期:
(一)第一次:110年2月4日(星期四)上午10時起。
(二)第二次:110年2月5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
(三)第三次:110年2月17日(星期三)上午10時起。
(四)第四次:110年2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時起。
(五)第五次:110年2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
七、連絡電話:5962025*05人事室賴主任。
八、其餘相關事項,詳閱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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