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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度新竹律師公會清寒優秀學生獎助學金

一、依據社團法人新竹律師公會107年10月23日(107)新律字第207號函辦理。

二、為幫助本縣清寒優秀學生購置書籍、文具等用品,該會擬補助本縣國中20名、國小50名,每名助學金為新臺幣3,000元整。

三、受補助之清寒優秀學生資格限於本學期未受領其他單位補助或獎勵,且前一學期平均成績達80分經學校審核推薦者,並以一學校補助一學生為原則。

四、請貴校於107年11月8日(四)前將符合資格之學生名冊,依附件格式免備文逕送教育處承辦人。

五、各項申請文件請依順序裝訂:
1.申請書、2.上學期成績單(總成績平均80分以上)、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印本、4.低收入戶、家庭突遭變故、原住民或其他清寒或災變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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