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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養育2名以上之3足歲以下子女,且依規定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

主旨:夫妻同為公教人員保險(以下簡稱公保)被保險人,於養育2名以上之3足歲以下子女,且依規定同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者,得同時請領不同子女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一案,請查照並轉知貴屬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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