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06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經費補助
106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經費補助說明如下:
一、有關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之補助對象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經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等三類學生之書籍費、家長會費,及中低收入戶、經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學生之團體保險費。另基於不重複補助之原則,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生團體保險費用已另案補助,爰本案學生團體保險費僅補助中低收入戶及其他導師認定需補助之學生。
二、為符應相關法令照顧弱勢族群學生,族群弱勢學生(如原住民、身障學生及身障人士子女)等教科書補助採主動申請制。
三、教科書補助注意事項:
(1)教科書補助部分僅以教育部審定版為補助範圍。
(2)本案僅補助一般教科書,有關特教部分之視障用書及學障用書另案辦理。
一、有關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之補助對象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經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等三類學生之書籍費、家長會費,及中低收入戶、經導師認定家庭突遭變故學生之團體保險費。另基於不重複補助之原則,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生團體保險費用已另案補助,爰本案學生團體保險費僅補助中低收入戶及其他導師認定需補助之學生。
二、為符應相關法令照顧弱勢族群學生,族群弱勢學生(如原住民、身障學生及身障人士子女)等教科書補助採主動申請制。
三、教科書補助注意事項:
(1)教科書補助部分僅以教育部審定版為補助範圍。
(2)本案僅補助一般教科書,有關特教部分之視障用書及學障用書另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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