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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總統教獎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依說明事項 辦理初審遴選工作推薦送件相關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12月12日臺教授國字第1050143106A號函
辦理。
二、請貴校及社會團體踴躍推薦「能以順處逆,發揮人性積極
面,力爭上游,出類拔萃,具表率作用」之學生參加「20
17總統教育獎」遴選活動。
三、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
,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一)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
,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二)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
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四、「2017總統教育獎」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職)、國中
及國小等4組,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2階段辦理,各校一律採取網路(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報名)及書面推薦
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其中,受推薦人基本資料
表(含推薦檢核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未
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者,視同資料不全,不予審查
,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五、推薦及評選相關作業請依「2017總統教育獎實施計畫」辦
理。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逕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
http://www.tssh.cyc.edu.tw)參考,或電洽該校圖書
館張主任世宗,聯絡電話(05)3794180分機670。
六、國中、小組請將推薦資料送至本府承辦人處,推薦時間自
105年12月30日(五)起至106年1月19日(四)止(郵戳或函
文收文日期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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